第44章

    姚雪澄慢慢理好自己的头发,闷声道:“当初丹宁说要来纽约,我举双手赞成,有好前途谁不去谁是傻子。可我以为,即使他来了纽约,我们的关系也不会改变。”
    “是没怎么变啊,你想说的是他和阿兮的关系吧。”
    “……咳,你知道?”
    “我当然知道,”金枕流说,“因为我也是这么想的。”
    心跳突然加速,姚雪澄被这心有灵犀冲击得有点晕,嘴上却在为贝丹宁找理由:“我也能理解丹宁的选择吧,他今天跟我们只报喜不报忧,可我们怎么会不知道华人作家出头难?他和那个安东尼纠缠不清,也是没办法……”
    这也是为什么他没有一开始就和金枕流抱怨,因为贝丹宁那些选择不无道理,理智逼迫姚雪澄只能说些不喜欢纽约之类的话。
    但金枕流并不为那些理由所动:“是啊,可他和阿兮相识于微时,抱团趟过那些穷困潦倒,阿兮中枪快死的时候,丹宁那样子,就跟他也死了一半似的,他们的感情那么深厚,怎么会被纽约的纸醉金迷改变?他们就该永远在一起——你是这么想的吧?”
    他什么都知道,什么都看在眼里,不管是贝丹宁还是姚雪澄,都被金枕流那双观察生活的演员眼睛抓取,变成他表演的养料。
    姚雪澄又惊愕又有点受伤,原来不是他和金枕流心有灵犀,是金枕流在向下兼容自己。他勾起一个不熟练的笑,想让自己的语气听上去像轻松的玩笑:“永远什么的,很傻吧。不聊这些了,反正明天就回洛杉矶了,就可以抱到雪恩了……”
    “不傻。”金枕流打断他,仿佛抽刀砍断姚雪澄那个不成型的笑,“我也喜欢‘永远’这个词。倘若我能永远拍电影,派对永不结束,朋友交情如故,而你永远在我身边,这会是多么美妙的一生啊。”
    心跳如鼓声,在姚雪澄耳边奏响,他从未有一刻如此期盼“永远”存在,他向那个自己并不相信的上帝祈祷,祝愿金枕流梦想成真。
    可上帝面目模糊,不言不语。
    “但我知道,这些都是痴心妄想。”金枕流轻笑着摇摇头,“所以想开点吧——”
    还没等他说出个所以然,姚雪澄就抢过了话头:“不是的,也许有一天你的确没有电影拍,派对也会结束,朋友面目全非,可我还是会在你身边。阿流,相信我,我不会改变。我和他们不一样。”
    万物都随时间流转变幻,可姚雪澄不要变,他要做时间长河里那颗水磨不损、火烧不毁、风吹不化的小石子,哪怕天雷降下化成粉末,每一粒细小的微粒上也刻着金枕流的名字。
    人生百年很短暂,他已经伴随金枕流过了这么多年,被骂傻或者痴也不过如此,永远其实并不难做到。
    金枕流看了一眼姚雪澄,那一眼不是感动,更不是责怪,而是一种了然的悲哀。
    怎么会是悲哀呢?
    心房里那些雄心壮志顿时矮了半截,姚雪澄心惊胆战地想到,也许金枕流并不需要自己的许诺呢?金枕流是那样洒脱的人,没戏拍、被人整也能笑出声,他是没有执念的风,吹到哪里算哪里。
    他那个眼神,是在同情自己吗?
    姚雪澄赶紧补了一句,他是以好朋友的身份陪在他身边,金枕流却不再说话,快他半步向前走着,他们之间的距离逐渐拉开,中间是路灯拉长的影子。
    这回金枕流没有等姚雪澄,也没有转身牵起他的手,他们一前一后,相隔一道影子的距离,走过或明或暗的大街小巷,距离始终不增不减,像有一把尺量着似的,又像走在默片里,谁也没有出声,只有各自的影子在跳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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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其实,我都有被小姚的痴情吓到。
    第45章 我的男人
    他们来纽约原本是想找家酒店下榻,维克多听闻这一打算,把金枕流骂得狗血淋头,说林德伯格还没有穷到让自己家的子孙流落街头。
    当时姚雪澄还颇为意外地问金枕流,维克多居然还承认他是林德伯格的一员?金枕流哈哈一笑,说毕竟当年是老头一时心血来潮,让他以泽尔·林德伯格的身份活下来,就算他现在后悔得恨不得掐死金枕流,也晚了。
    像林德伯格这种家族,内部再怎么折腾,对外还是得装出一派和睦的样子,让长孙住外面的酒店,别人看到会怎么想?
    所以他们“有幸”住进了林德伯格在长岛的庄园。
    金枕流自己那栋庄园占地不小,可和林德伯格家的庄园一比,也显得迷你可爱了。这里不同的建筑群之间甚至需要开车前往,到达纽约那日,姚雪澄初见这座庄园,就被它的巨大眩晕了,再见到这个家族大大小小的成员,更晕了。
    幸运的是,他们从贝丹宁的公寓回到林德伯格庄园时,夜已深,晚宴和饭后的社交也都结束了,姚雪澄得已清净地回到自己的房间。
    听说姚雪澄是助理,维克多本想把他安排到仆人的住所,是金枕流据理力争,姚雪澄才被安排到客人的房间。但此刻姚雪澄宁愿自己住楼下仆人那里去,离金枕流远一点。
    他今晚又不由自主讲了些越轨的话,回想起来都想扇自己耳光。
    说什么永远,八岁的小孩都不会信的。
    金枕流估计就是被他的固执和幼稚吓到,所以才流露出那样的表情,一路上话也不想和他说了。
    暗恋的那层窗户纸早被风吹得破破烂烂,大概金枕流不想叫他尴尬,才一直不捅破吧。
    姚雪澄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,索性起来在房间里走来走去,指望这样耗光自己的体力,走着走着,他发现这巨大宏伟的庄园,墙壁上也有微小的斑点。他蹲下研究墙角的霉点,这些霉点早就成为墙纸的一部分,抹不去也抠不下来。
    庄园不知建了多久,即使有专人保养维护,还是免不了留下各种时光的痕迹,更不用说百年后,是否还健在都是个问题。
    不怪金枕流不相信“永远”,正常人恐怕都不会相信。
    姚雪澄笑了笑,他不是正常人。
    这时外面忽然有人敲门,夜半响起敲门声,不是女鬼就是精怪。
    姚雪澄开门一看,还真是女鬼——格洛丽亚站在门口,手里拿着他之前给她的手帕,怯生生说:“姚先生,手帕洗干净了,还给您,请收好。”
    姚雪澄没有接,女孩垂着头,头顶的发旋和金枕流有些像,他温和道:“一张手帕而已,小姐不用特地来还,不喜欢丢了便是。”
    “没有没有,没有不喜欢……”格洛丽亚忙道。母亲去世后她就长在维克多身边,被他严苛管教,比起同龄的爵士女郎那般大胆放肆,她似乎更像个维多利亚时代的淑女,一句“没有不喜欢”也说得脸通红。
    姚雪澄不忍使她为难,伸手拿走手帕,对她微微一笑:“别着急,我收下了。”
    到此为止了吧,姚雪澄正要关门,门板却突然砰的一声闷响,格洛丽亚用手撑住门,不让它合上,她气呼呼的,眼圈泛了红:“姚先生,你真的很过分。”
    “我?我怎么了?”
    “一个淑女鼓足勇气大半夜来找你,话没说几句,你就急着赶她走。”
    这样么……换成第三视角看自己的行为,姚雪澄恍然大悟自己的确很过分,他虽然不觉得自己是金枕流那样对女士怜香惜玉的绅士,但起码的礼节还是有的,姚雪澄赶紧道歉,格洛丽亚却叹了口气,说她又不是来讨道歉的。
    血缘真是奇妙的东西,哪怕姚雪澄对整个林德伯格家族印象不佳,白天还和维克多正面起冲突,但是格洛丽亚和金枕流颇有些兄妹相,尤其是她叹气时的神态,和金枕流无语时简直如出一辙。
    姚雪澄心中一软,说话也放松了许多,不再公事公办。格洛丽亚感觉到这种变化,脸上也绽开笑,问他明天几点的航班,回去以后怎么才能联系到他。
    话说到这份上,姚雪澄迟钝地反应过来,这位大小姐敢深夜来找自己,绝不是还手帕那么简单。
    拒绝他人的心意,姚雪澄有丰富经验。也不知道为什么,大学时追他的很多是女生,就算那个烦人的学弟散播他是0的闲话,竟然也没多少人信。
    贝泊远说那都怪他“帅得太正统”,是最吸引直女那款,冷若冰霜的气质不但不减分,反而显得很靠谱,不轻浮。这也是为什么他对自己装直男还是有点自信的。
    但格洛丽亚是金枕流的妹妹,姚雪澄不想太直白伤她心,没办法拿出以前斩钉截铁的方法和态度拒绝她,只能扯一些夜深了快回去睡觉吧之类哄小孩的话。
    格洛丽亚当然不愿意,而且她敏锐地感觉到姚雪澄似乎对她狠不下心,于是转变攻势撒起娇来。
    “姚先生,我可以和哥哥一样叫你阿雪吗?你是哥哥的好朋友,留个联系方式也没什么吧?哥哥总是不接我电话,爷爷又不许我去找他,我想知道他的近况都很难的,我只能靠你了……”格洛丽亚眼巴巴地望着姚雪澄,蓝眼睛美似精灵,从小到大,没人能逃过她的这种眼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