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8章

    聂臻轻轻地碰了碰,动作里极尽怜惜。
    他直白示爱的模样总能让涂啄讶然,混血儿带着些迷茫说到:“从来没有人像你这样对我这么好。”
    聂臻笑着回赠他一句:“从来没有人像你这么爱过我。”
    涂啄张了张嘴,有些话差点不受控制地揭露出来,但他还是忍住了,他习惯了伪装骗人,天生就不知道怎么简单而真诚地活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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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又挂了一天水后涂啄有了力气下地,不过也还是只能在房间里窝着,只是窝的地方从床转为了沙发。
    他不是个看书的料子,翻看的都是些以图片为主的杂志,看累了就改用平板,追会儿剧玩会儿游戏。
    聂臻进来时就看到他懒洋洋地倚在沙发上,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戳着平板,因为嫌弃头发遮挡视线,他随手给自己扎了个小揪,可爱是可爱,就是乱糟糟的。
    聂臻未语先笑,过去将他捞到自己怀中,好生打量他的“手艺”,“扎稻草呢这是?”
    涂啄不开心地躲开他的手:“我没扎过,不会呀。”
    这是个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真少爷,衣食住行全有人伺候,和聂臻在一起后更是被宠得没边儿,就差吃饭也让人喂了。
    聂臻拨开瞧了瞧那乱糟糟的小辫儿,虽是不影响美观,但发丝被头绳胡乱搅着,绑久了肯定头皮疼,还是得拆开重绑。
    聂臻用手指挑开皮筋,小心地帮他拆解,仍难免扯到发丝,涂啄痛得哼出声。
    “这下知道麻烦了?”聂臻从后捉住他下巴,“不要乱动,不然会扯到更多。”
    涂啄不满意地咕噜几声,但的确是不敢动了,把自己变成一尊木雕,乖乖等聂臻拆完头发。那头发被他折腾得炸了毛,聂臻用手指将其顺了顺,开始给他重新分层。
    “你在干嘛?”涂啄偏头问。
    “给你重新绑上。”设计师到底手巧,同样是用手随便抓几下,他就能抓出好看的形状,头绳使得也很熟练,扎得又快又好。
    “好了吗?”涂啄迫不及待地要看一看。
    “再等一会儿。”聂臻走到一边拿了个东西回来,原是一盒发卡。
    涂啄说:“房间里怎么会有这个?”
    “这两天让人准备的。”聂臻手指灵活地一勾,便剥下发卡,在涂啄耳后的位置一边交叉别了两支,就像圣诞夜那样。
    涂啄心领神会地笑道:“你喜欢我这样啊?”
    “瞧个新鲜。”聂臻所说不假,“你哪样我都喜欢。”
    涂啄去镜子前照了照,头发撩了上半部分扎在脑后,发卡正好别着耳边的碎发,其实是很简单的一个造型,但不知为何就显得蓬松有层次,精致感倍增。
    他回头对着聂臻说:“你喜欢这样的话,那我过几天再剪头发好了。”
    聂臻问:“本来是约的什么时候?”
    “明天。”涂啄说,“我跟管家说一声,让他帮忙改一下时间。”
    涂啄这头发都是定期有人上门给服务,从市区往庄园跑一趟很远,既是不打算剪了,那得及时知会一下,免得对方白跑一趟。
    “我去。”聂臻下楼找到管家,将变动交代了一遍,等他要走时,恰好看到草坪外有几辆低调的黑车正往另一栋主楼驶去,管家急忙整理了衣着,领着几个佣人赶去那边迎接。
    塔兰菲尔庄园要接待的贵客看样子是到了。
    涂啄一有力气便不愿在房间里用饭,开始恢复正常饮食,进了餐厅他察觉出不对劲,转脸问到:“怎么这么冷清?哥哥和木棉怎么不来吃饭?”
    聂臻告诉他:“庄园里来了客人,这几天你病着不知道,大多数佣人都调去了旁边的主楼,你哥哥和木棉应该也在那边忙着。”
    “恩......”涂啄扭头望着落地窗外,草坪白雪一层,绵延无尽,已看不出客人来过的痕迹。他若有所思道,“哥哥都出面了,还带走了这么多佣人,那就不是一般的客人呀。”
    “你病着就别操心这些了,社交总归是个体力活儿。”聂臻喝着自己的果汁,视线懒洋洋地放在涂啄身上。
    “他们在哪栋主楼?”
    “不太清楚。”聂臻说,“这庄园里的情况,你该比我了解。”
    涂啄撑着下巴回头,盈盈一笑,“你说得是呢。”
    这笑容莫名让聂臻感到了些许不安,他目光变得警惕,提防小疯子的举动。但涂啄下一秒便不再追究这事,给聂臻盛了一碗汤,全心全意地看着他,“今天吃的是中餐耶,你要多吃一点。”
    高汤绵软的香气揉平了聂臻心间那异样的褶皱,他暗道自己多想,毕竟混血儿只在乎他一个,只要事情与他无关,涂啄就肯定只是个乖宝宝,出不了任何问题。
    午后聂臻被一些工作绊住脚步,涂啄不愿在房间里待着,就拿着电脑在一层陪着他。起初涂啄还能在他余光里出现动向,随着注意力的集中,视野里渐渐就失去了对方的身影,等他歇气的当口想起来瞧一瞧时,涂啄已经不知道上哪儿去了。
    在一层找了一圈无果,几通电话打过去更是无人接听,聂臻站在落地窗前瞥了眼外面落雪的天空,心情已经开始不太美妙。
    那家伙手背上的留置针都还没取,并不是个健康到可以跑去雪地里撒欢的状态,早些他已经叮嘱过涂啄只能在室内走动,这种小事情,涂啄素来很听他的话,怎就突然不乖了?
    聂臻心怀怒意地想着,套了外衣出门寻人。
    雪势盛大,庄园四下苍茫,这么没头没脑地找下去,不知道要找到什么时候。就在聂臻犹豫之时,余光突然扫到西边的另一座主楼,心里莫名有了定夺。
    他虽是不满,但不显于色,如他这样习惯隐匿情绪的人,事情越急步伐反倒越沉着。他撑着一把黑伞缓步朝西边走,鞋在地上,一踩便是一个印子。
    楼的轮廓渐渐近了,待他要折进大门时,一旁突然扑腾出一串声响,他止步等着,混血儿欢快的身影果然撞进他视野。
    那家伙不知上哪儿找了雪橇,驾着几条雪橇犬从茫茫天地里乍然冲出,欢乐得宛如天真烂漫的孩子,这一幕瞧得聂臻瞬间消了火,面容柔上几分。
    涂啄看到了他,驱使犬只停下来,几条疾驰的狗猛一斜停刹了车,待雪橇停稳之后,立刻调了个头一窝蜂扑进涂啄怀里。
    瘦削的人形转瞬被一团毛吞了,聂臻疾走过去扒拉开狗儿们,将涂啄解救出来。混血儿快乐的笑声响得悦耳,聂臻跟着露笑,可很快想到什么,将他手扯来一看,针孔里果然回了好长一截血。
    “胡闹!”
    涂啄正在兴头,并不怕他,往他怀里一倒,撒娇说:“明天就可以拆了,没事的。”
    “知道明天吊最后一袋液体,所以敢不听我话,偷偷溜出来玩雪了?”
    “我也没碰凉的呀。”涂啄仰着脸,讨好地在聂臻下巴处亲了亲,“这几天都在屋里,我实在是闷得很。”
    聂臻虽仍冷着一张脸,但心里早已不再生气,帮他拨开脸庞乱掉的头发。成精的狗子们感受到气氛的缓和,哼唧着重新挤到涂啄怀里撒娇。
    聂臻看着它们与涂啄十分亲昵的样子,问:“庄园里还养了这么些狗?”
    涂啄说:“这不是庄园的狗。”
    “那是谁的——”
    话还没落地,忽然就热热闹闹来了一群人。
    “哎呀!我说这几条傻狗怎么突然就不见了,原来是遇见老熟人了!”浑厚的嗓音来自为首的一名男士,那是一个金发碧眼的纯血帝国人,而他身旁,正是多日不见的涂抑和木棉。
    远在海外,聂臻自是不可能认得他乡的每一个权贵,就像此刻站在旁边的另外三张面孔,聂臻就一个都不认识,除了那说话的男人——
    君主制国家每个王室成员都要参与各种公共活动,对于一张时时刻刻都暴露在媒体间的面孔实在是很容易辨认。
    此人正是帝国王室的一员,亲王斯温伯恩.诺曼殿下。
    这一切并不意外,坎贝尔论爵位已属权贵之最,以这个家族的身份,能让他们如此重视的客人,恐怕也只剩下王室成员了。
    照面间忽然一个灵巧的身影拨开一众男士从后钻了出来,像那群雪橇犬一样一头扎进涂啄怀里。
    “涂啄!原来你也在啊!”
    “阿格尼丝,注意礼节!”诺曼亲王肃声教训了一句。
    阿格尼丝.诺曼是亲王的大女儿,一个十二岁的小姑娘,现下绑着马尾穿着骑士服,额头还有一层薄汗,估计是刚练完马术。
    “这里又不是诺曼宫,爸爸,你不要这么严格嘛!”阿格尼丝撒娇道,“我们都这么多年没见了。”
    诺曼亲王对女儿很是宠爱,无奈地笑了一下便罢,“如果小勋爵不介意的话,那我也就不管你了。”
    阿格尼丝俏皮地冲涂啄一眨眼,涂啄温柔得一如亲切的大哥哥,“知道了,你想怎么叫我就怎么叫我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