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4章

    苏苹也只当是小儿子讨巧,抬手捏捏林琅还沾着灰的鼻尖,“就你会抢功劳,真要说我这身体能好,多亏了你大哥辛苦买的药,还有你二哥不辞辛劳的照看。”
    说话时,他眼风悄悄扫向默不作声的林应奴。
    橘色的火光跳跃着,映在少年清丽却过分冷淡的脸上,他专注地盯着灶膛的火焰,眸子里冷意化不开似的,看也不肯看弟弟一眼。
    苏苹无声叹了口气。
    怎么就这样了呢?
    两个都是他的宝贝,他自问从未刻意偏爱过哪个,只是小的更会撒娇讨巧,他无意識就会多娇宠着些,没想到却闹得兄弟阋墙,以至于不得不仓促将狗儿嫁出去,指望用这种办法能够缓和矛盾、弥合兄弟间的裂痕。
    想到这里,苏苹故意用力揪了揪小的腮帮子,声音带上些严肃,“打断骨头还连着筋呢,天天跟你哥哥较什么劲!”
    林琅缩了缩脖子,冲着灶台方向瘪嘴,“才没有,是哥哥小心眼,总爱胡思乱想!”
    这话半是玩笑、半是提醒。
    这个世界,看似同之前的火葬场不同,主角受开启二周目,难得手握主动权,可实际上,高阶的世界意識,用心更加险恶,它正用信息差,一步一步推着主角受犯下不可饶恕的错误,最后再揭开真相,让他坠入真正的深渊。
    诱导他杀死弟弟只是第一步。
    不知道这个蠢蛋什么时候才能意识到,上一世他的所见所闻,根本就不是所谓的真相。
    “哎哟,大嫂,恭喜啊。”
    突然,一道阴阳怪气的声音强勢闯入,“这是烧什么好东西呢?一股子怪味儿。”
    不请自来的,正是二叔一家。
    自从林征去世,他们没少明里暗里挤兑苏苹母子,夺了田产房屋后还不够,总惦记着里正家的那桩親。隔三差五,就要带着林秀儿过来冷嘲热讽。
    这不,林琅的婚事才定下来,隔着两个山头的二叔一家就闻着讯儿赶来“庆贺”了。
    说话的二婶长着一張精明勢利尖长脸,眉毛又細又挑,正拿着一方玫红色的俗艳帕子捂着口鼻,探头瞅了眼锅里,“也别怪我嘴长,大嫂你这做派该改改了,再殷实的家底,也经不住你这样糟蹋啊。”
    苏苹默不作声,只皱着眉,锅铲子顺手一挥,就将那一坨黑糊糊的东西撩向大门口。
    正落在二婶新做的绿底粉花新袄子的对襟上。
    “哎哟,真是对不住,老二家的,你什么时候来的,瞧我,怎么都没看见!?”
    “……”杨桃红瞪着胸口脏污的一大片,脸都气绿了。
    “应奴和狗儿两个弟弟都‘出息’,大伯母眼盲心瞎,看不见我们也正常!”林秀儿躲在阿爹身后,从肩膀后头露出一張脸,眼睛刀子似的往林琅和林应奴身上扫,“啧,一个才分化就急吼吼的,不顾伦常把抱养的哥哥勾上了炕,一个十八了还是个不会分化的天阉。啧,真不知道大伯是不是当差的时候造多了杀孽,挨了报应!”
    苏苹被那句“天谴”戳中心窝子,脸色煞白,抖着唇气得说不出话。
    林应奴嘴唇抿成一条僵直的线。他不想两世都同这些恶心的人做无谓的口舌之争,直接“哐当”一声甩上里间的破木门,来个眼不见为净。
    若是从前那个被娇惯坏的林狗儿,这时候要么已气哭跑走,要么就要扑上去撕打。可现在的林琅,只是挑了挑眉,笑盈盈的。
    莫名叫人后背发毛。
    “天有不测风云,人有旦夕祸福,”林琅慢悠悠地开口,声音清凌凌的,“表哥,口业造多了,小心反噬。保不齐哪天,二叔就……”
    “不得好死了。”
    话里恶毒的诅咒,让二叔一家齐齐色变。
    原剧情里,这贪婪刻薄的一家子,可都没得善终。只是上一世的林应奴心气郁结,早早耗干了生机,死得太早,没瞧见他们的下场。
    赶在林秀儿大打出手前,林琅不慌不忙从怀里摸出陆家送来的簪子,在指尖转了转。
    冬天清冷的天色打在金簪上,霎时间金光流转,璀璨夺目,几乎閃瞎了林秀儿的眼。
    林琅也学着他刻薄的样子,懒洋洋靠在土墙上,隨手将簪子往发间一插,語气天真又气人。
    “秀儿表哥,你覺得这簪子,好看吗?”他蹙了蹙眉,有些嫌弃,“我覺得吧,不好看,太俗了,足足用了一两多金,暴发户似的,我还是更喜欢精巧些的。”
    “可这是人陆家硬要送的,推都推不掉。虽然我二哥分化晚点,可架不住人家陆少爷就宝贝他那份人品样貌呀。不像有的人……”
    他拖长了调子,“分化得早又怎么样,还不是没人要,不说金簪子,连根银的都摸不着呢。”
    “你!”林秀儿被这夹枪带棒的话戳得肺管子疼,气得指尖发颤,“我哪点比不上林应奴,他不就是沾着个运气好!你这个小蹄子又在得意什么!捡了野种破落户,还沾沾自喜呢?!”
    “破落户?”林琅眨眨眼,“那有什么关系,我二哥嫁得好就行。”
    他忽然凑近了些,像是炫耀什么了不得的秘密,“表哥你不知道吧?我二哥跟陆少爷,那可是青梅竹马的情分。每次我们去县城,只要在陆家院子外面放一只老鹰风筝,陆少爷看见了,不管多忙,都会带着丰厚的礼物出来看望我们。就这心意,我二哥嫁过去,还能苦着我?我隨便嫁一嫁就好啦。”
    他说得煞有介事,林秀儿听得眼睛都直了,贪婪和嫉妒几乎要溢出眼眶。
    陆风!里正家的独子,县城里最体面的未婚男子!长得好看,又有钱,还懂得体贴人。
    他对人一见钟情,死活吵着就要这门親,这才耽误了大好年华,如今听了狗儿的话,心思立刻活络起来,盘算着怎么也要弄只老鹰风筝,去县城碰一碰“运气”,便再也顾不上和林琅斗嘴,胡乱扯了几句,就急匆匆拉着爹娘走了。
    林应奴背在门后,将这番话听得清清楚楚。
    他皱着眉,脸色难看。
    不对劲,一切都不对劲。
    好像从他将狗儿骗进山里,一切都跟上一世不一样了。
    他当然听得出狗儿话里的恶意,但他却不明白,他的弟弟这样做,又是为了什么?
    明明该是他親自抢走陆风,现在怎么变成他诱引林秀儿这样做?
    可不管是谁,都改不了他勾结外人、处心积虑抢他亲事的事实!这就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!
    林应奴闭了闭眼,拴上木门,閃身进了他才觉醒不久的种植空间。
    他必须快些挣钱,攒够安身立命的资本。
    外头,感受到空间的波动,林琅撇了撇嘴,【017,所以我的金手指呢?】
    按前两个世界的尿性,所谓的高级金手指,往往就是从世界名称里随便抓个关键词糊弄他。
    他把脑海里那行金光闪闪的某茄书名样的世界名又过了一遍——《重生哥儿他悟了,种田养家我独美!》——然后阴恻恻地问,【不是“重生”,不是“种田”,剩下的,哪个看起来像是有用的样子?嗯?】
    017心虚地八个爪爪蜷成一团,【金、金手指已经生效了呀,主人,您没感觉到吗?】
    林琅有了极其不妙的预感,【什么?】
    【您看,您现在是个“极品哥儿”!】017清了清嗓,试图让語气听起来振奋些,【红痣鲜明,生育力绝佳!这可是这个世界最顶级的体质,对异性……呃,对男性有着天然的、致命的吸引力!包您勾引攻略目标、完成各项抢夺任务事半功倍!】
    【……】
    他要这破吸引力有何用!吸引李石那个凶巴巴的糙汉吗?
    “呵,”一声低沉的、听不出喜怒的冷哼,突然自门外传来,“除了我,你还想勾引谁?”
    林琅悚然一惊。
    李石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他家矮墙的拐角处,这会儿是装也不装了,丝毫不避讳能听见他和系统的对话,“还有,乖宝,不解释一下,什么叫随便嫁一嫁?原来跟我成亲,让你这么委屈?”
    “……”林琅张了张嘴,一时语塞。
    他刚才信口胡诌用来刺激林秀儿的话,怎么偏就被听去最要命的一句?
    李石一边说,一边缓慢地靠近。
    高壮的身躯小山一样,堵在厨房门口,封住了林琅所有的退路。
    他肩上背着一个硕大的背篓,里面是新猎到的山货和野味,皮毛上还沾着未化的雪粒。在这寒冬腊月,不知要费多少功夫、冒多大风险才能弄到这些。
    原本就破旧的外衣上,又多了几道新鲜的刮痕,有一处甚至隐隐渗着暗红的血渍。
    山林寒气与混合着血腥的雄性气息扑面而来。
    林琅怯怯抬头看他,“我、我瞎说的。”
    李石将几乎能装下一个林琅的背筐放下,弯腰的姿势令两人之间的距离蓦地拉进,男人的脸擦着他的肩头,将东西放定在脚边,这才偏过头看他。